本报北京6月2日讯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:市属(市管)高等学校教学条件设备和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贷款工作启动。同时,改革现行财务拨款办法,将原部分教育事业专项经费投入改为教育事业专项贷款贴息,扩大资金渠道,提高教育专项经费使用效益。
这次启动的教育项目贷款分为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两部分,均由学校向市商业银行贷款,学校归还本金,市教委、市财政局负责贴息。
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项目贷款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设备项目,不用于基本建设项目。而普通高中学校的教育项目贷款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设备,用于教学设施建设不得超过贷款的50%。两部分的贷款主要用于: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设备;图书资料及图书馆自动化设备;现代化教学手段装备;部分运动器材及场地改造;其他特殊教学条件。另外,普通高中学校的教育项目贷款本金的归还管理办法由区县负责制定。